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财经大学人力资源产业学院(下简称“学院”)社会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适应学院发展与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人力资源产业学院社会导师聘任管理办法》(附件1),现就开展社会导师聘任通知如下:
一、聘任要求
1.社会导师应从事人力资源相关领域工作,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或实践经验,一般应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或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证书,或担任企业部门经理或相当职务,在人力资源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能够积极主动地关心产业学院的发展和学生培养,热心参与产业学院的建设,前期曾以不同方式参与过产业学院的建设,具备一定的沟通合作基础。
3.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聘任程序
1.有意向申请的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人力资源产业学院社会导师聘任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主要业绩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到hr@zufe.edu.cn 邮箱。
2.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拟聘任名单。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颁发社会导师聘任证书,社会导师必须严格履行导师职责,接受产业学院对导师资格的年度审核。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俞老师 电话:0571-87557370、 18969906271(微信同号)
浙江财经大学人力资源产业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