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财经大学人力资源产业学院(下简称“产业学院 ” 或“学院 ”)社会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适应学院发展与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学校和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浙江财经大学人力资源产业学院社会导师聘任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学院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版权所有©浙江财经大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电话:0571-87557012 邮编:310018
ICP备案号:浙ICP备05014573号-1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