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劳动关系协调师实务高级研修班 第二期开始招生啦
发布时间:2025-04-1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背景: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为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师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师实战技能,浙江财经大学人力资源产业学院特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师实务高级研修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课程背景:

劳动关系协调师是指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劳企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当前,经济高速发展,企事业单位对协调劳动纠纷和矛盾日渐重视,劳动关系协调师专业性日渐提高,但目前相关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与持续增长的社会需求尚不匹配。

2 课程收益:

01 .技能提升,终身受益

通过系统学习劳动关系协调理论与技能,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实战技能,既能为企业发展提供帮助,又能通过提供第三方法务咨询服务取得收益。

02 .需求旺盛,前景广阔

劳动关系协调师作为当前热门职业之一,市场需求旺盛。完成培训后,学员将具备从事劳动协调工作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养,开拓个人职业发展第二空间。

3 适用人群:

01.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

02.高校辅导员、就业指导教师

03.初高中学校、技校等负责升学指导教师

04.各级政府就业指导部门工作人员

0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06.其他从事职业指导相关工作人员

4 师资团队

授课老师:董蕊

博士,教授,硕博士生导师

201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社会心理学专业,法学博士

曾获浙江财经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校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等荣誉,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和浙江省哲学社会规划项目等多项课题,并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一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授课老师:张维维

浙江大学管理学博士

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现为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浙江财经大学与宁波诺丁汉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导师

授课老师:郭琨

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

现就职于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主要从事组织理论与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研究,研究成果发表于Journal of Vocational Behavior等国内外期刊

授课老师:黄会

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

一级职业指导师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高级企业培训师

国内实战派人力资源管理专家

专注领域为人力资源体系的咨询与培训

浙江财经大学HR经理人俱乐部秘书处副秘书长

2015年“明德杯”中国好讲师、嘉兴教育集团顾问导师

授课老师:王伟

浙江大学MBA

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师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一级职业指导师

杭州启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创始人

5 培训时间和地点

01.培训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教学。

02.线上课程学习:课程时间。详见课程安排。

03.线上学习形式:采用直播授课的形式。

04.线上课程设置:线上学习课程为普通课程,以理论教学为主,学员在线学习、自主完成课程的学习,提交作业、讨论互动等。

05.线下课程学习:课程时间。初步定于8月16日上午9:00--下午17:00集中封闭式培训。

06.课程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

07.线下课程设置:线下课程为专业核心课程,开展多样化学习、实训等实践性环节课程,如角色扮演、案例分析、项目设计、小组讨论、观摩反思、技能展示等。

6 培训费用

01.本培训课程分为领航班收取1980元/人、启航班1680元/人的培训费用(含资料讲义),该费用主要用于聘请培训讲师的课酬,工作人员劳务费、教学资料、场地使用费及学校管理费用等。

02.为保障培训效果,每期培训班人员限50人左右,按缴费先后顺序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如培训班报名人数不足20人无法正常开班,将全额退还培训费用。

7 缴费方式

01.个人报名:支付宝扫描学校财务处发放的本培训项目收费二维码,将培训费用缴到浙江财经大学计财处账户。

02.单位团报:3人以上单位团报的,可对公转账到学校对公账户,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浙江财经大学

开户银行联行号:105331008029

银行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纳费用时请务必备注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和意向培训时间,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培训结束后将根据学员要求统一开具培训发票。

8 其他说明

01.学员培训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02.完成培训的学员,将由浙江财经大学统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03.学员在缴纳培训费用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应正式开课前15天提出,可变更个人培训时间到下一期,或退还培训费用。

04.如培训班报名人数不足20人,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当中原定培训计划无法执行的,我机构将提前15天告知报名学员,并将全额退还培训费用。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詹老师 0571-86731655 / 18969905793(微信同号)

俞老师 0571-87557370 / 18969906271(微信同号)


版权所有©浙江财经大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电话:0571-87557012    邮编:310018

ICP备案号:浙ICP备05014573号-1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