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协会会员管理、切实维护全体会员合法权益,保障协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持续为全体会员提供优质服务,结合协会章程及会员管理相关规定,现就协会会员会费缴纳及续费通知如下:
一、会员周期
(一)正常会员周期
协会会员按年缴纳会费,会费200元/人.年,根据协会会员加入协会时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期。
春季:当年度3月1日起至次年2月28日止
秋季:当年度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二)首次加入协会会员周期认定
对于首次加入协会会员,根据时间就近原则归入春季期或秋季期。
凡前一年12月1日至当年 5月31日前加入协会的,统一归入春季期,会期从加入之日起至次年2月28日。
凡当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前加入协会的,统一归入秋季期,会期从加入之日起至次年8月31日。
如:2025年6月1日-2025年11月30日缴费的会员,为秋季期,会员期限是自加入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2025年12月1日-2026年5月31日缴费的会员,为春季期,会员期限是自加入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
二、会费缴纳方式和周期
(一)缴纳方式
会费以捐赠形式由浙江财经大学人力资源产业学院发展基金统一收取,由产业学院监管。会费由协会秘书处统一保管,用于协会发展和会员服务,每季度在协会内部对会费收入总额、支出明细、结余情况等进行公示。

(微信扫码)
各位会员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完成会费缴纳,转账时请备注本人姓名、手机号码。
非本校校友的毕业年份、专业、单位名称等可按本人意愿填写。
(二)缴纳周期
协会会员应按年缴纳费用,续缴会费会员,应在会员到期前2个月完成续缴会费。
会员到期后未完成续费的会员,视为自愿退出协会,协会将在会员到期后将其移出会员交流群,并终止所有会员专属权益,且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入会申请。
三、其他说明
为保障协会正常运行,请2025年秋季期会员(即2025年6月1日-2025年11月30日缴费会员)在2026年8月31日前续缴下一年度会费,具体如下:
1. 协会理事、常务理事要求在2026年7月31日缴纳会费,为其他会员作表率,否则默认本人辞去理事或常务理事职位,如其担任协会领导职务也同步免去。
2. 协会其他会员一般要求在2026年8月15日前缴纳会费,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8月31日,否则默认其退出协会,其会员资格同步终止。
在会费缴纳和续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0571-86731655 高老师
手机:高老师 18969116530(微信同号)、杨老师 19560129446(微信同号)
协会秘书处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