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为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师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师实战技能,浙江财经大学人力资源产业学院特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师实务高级研修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背景
劳动关系协调师作为劳动人事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主要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贯、用人单位劳动标准体系构建、劳动规章制度合规性设计、劳动合同全周期管理等核心职能。同时,在集体协商谈判组织、劳资沟通机制建设、劳动争议预防化解等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是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专业力量。
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随着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和企业合规管理意识的持续提升,各类企事业单位对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要求显著增强。然而,当前劳动关系协调师队伍在数量规模和专业素养方面仍存在结构性矛盾,与快速增长的社会需求之间尚未形成有效匹配,亟待通过系统性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体系建设加以改善。
二、课程收益
1.技能提升,终身受益
通过系统化研习劳动关系协调领域的理论框架与专业技能体系,深度强化劳动争议调解、集体协商谈判、劳动合规管理等核心实务能力,不仅能够为企业构建规范化、科学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提供战略支持,助力企业优化用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储备与实践经验积累,还可向市场提供独立、客观的第三方劳动法律合规咨询服务,通过专业化的服务输出实现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双重提升。
2.需求旺盛,前景广阔
在劳动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企业合规管理需求持续攀升的时代背景下,劳动关系协调师已跃升为社会治理与企业管理领域的核心职业岗位,市场需求呈现强劲增长态势。通过系统性、专业化的培训课程体系,学员将全面掌握劳动人事政策解读、集体协商策略制定、劳动争议调解实务等核心技能,构建起完善的专业知识架构与实践能力体系。这不仅有助于学员在劳动协调领域建立坚实的职业基础,更能为其职业发展开辟多元化路径,在传统职业赛道之外,拓展出兼具社会价值与经济潜力的全新职业发展维度。
三、适用人群
1.人力资源从业者
2.工会工作人员
3.各级政府劳动协调指导部门工作人员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5.其他从事劳动协调相关工作人员
四、师资团队(拟)

授课老师:郭琨
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现就职于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主要从事组织理论与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研究
研究成果发表于Journal of Vocational Behavior等国内外期刊

授课老师:张维维
浙江大学管理学博士、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系主任、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与宁波诺丁汉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导师

授课老师:黄会
一级职业指导师、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内实战派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专注领域为人力资源体系的咨询与培训、浙江财经大学HR经理人俱乐部秘书处副秘书长、2015年“明德杯”中国好讲师、嘉兴教育集团顾问导师

授课老师:刘平
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浙江财经大学HR经理人俱乐部培训讲师
五、课程安排(拟)

六、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教学。
2.线上课程学习(启航班、领航班):课程时间。详见课程安排。
3.线上学习形式:采用直播授课的形式。
4.线上课程设置:线上学习课程为普通课程,以理论教学为主,学员在线学习、自主完成课程的学习,提交作业、讨论互动等。
5. 线下课程学习(领航班):课程时间。初步定于11月22日上午9:00--下午17:00集中培训。
6.课程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
7.线下课程设置:线下课程为专业核心课程,开展多样化学习、实训等实践性环节课程,如角色扮演、案例分析、项目设计、小组讨论、观摩反思、技能展示等。
七、培训费用
1.本培训课程分为领航班收取1980元/人、启航班1680元/人的培训费用(含资料讲义),该费用主要用于聘请培训讲师的课酬,工作人员劳务费、教学资料、场地使用费及学校管理费用等。
2.为保障培训效果,每期培训班人员限50人左右,按缴费先后顺序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如培训班报名人数不足20人无法正常开班,将全额退还培训费用。
八、缴费方式
1.个人报名:支付宝扫描学校财务处发放的本培训项目收费二维码,将培训费用缴到浙江财经大学计财处账户。

2.单位团报:3人以上单位团报的,可对公转账到学校对公账户,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浙江财经大学
开户银行联行号:105331008029
银行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纳费用时请务必备注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和意向培训时间,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培训结束后将根据学员要求统一开具培训发票。
九、其他说明
1.学员培训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完成培训的学员,将由浙江财经大学统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3.学员在缴纳培训费用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应正式开课前15天提出,可变更个人培训时间到下一期,或退还培训费用。
4.如培训班报名人数不足20人,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当中原定培训计划无法执行的,我机构将提前15天告知报名学员,并将全额退还培训费用。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0571-87557370
俞老师 18969906271(微信同号)
李老师 1915797916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