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浙江财经大学劳动关系协调师协会领导岗位人选的通知
全体会员: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劳动关系协调师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健全协会组织机构,确保协会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面向全体会员开展第一届协会领导岗位公开推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1.会长(1名):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协会发展。
任职要求:在全省劳动关系协调领域具有较强的权威度和社会影响力,能为协会发展争取资源,带领协会不断成长壮大。
2.常务副会长(1名):
岗位职责:在会长领导下协助管理协会日常工作。
任职要求:在劳动关系协调领域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能为协会发展争取资源,具有较多可自由支配时间,能承担协会日常管理工作,带领协会不断成长壮大。
3.副会长(2-3名):
岗位职责:在会长领导下,协助分管协会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在劳动关系协调领域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能为协会发展争取资源,具有一定可自由支配时间,能承担协会所分管日常工作。
4.监事(1-3名):
岗位职责:根据协会章程,对协会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任职要求:在劳动关系协调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为人正派正直、原则性强。
5.副秘书长(2-3名);
岗位职责:在会长和秘书长领导下具体承担协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任职要求:对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比较熟悉,专业性强,具有较多可自由支配时间,能承担协会日常事务性工作,主动联络会员,完成协会和秘书长交办的工作。
6.常务理事(4-7名):
岗位职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能行使理事职能的理事。
任职要求:在劳动关系协调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熟悉本职业情况,具有较多可自由支配时间,能参与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7.理事(8-20名):
岗位职责:理事是协会决策机构的一员,参与协会的重大决策过程,对协会的运行和发展负有责任。
任职要求:在劳动关系协调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熟悉本职业情况,能参与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二、推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会员自荐或推荐(时间安排:8月5日-8月25日)
根据协会领导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协会会员可自荐或推荐其他会员,自荐或推荐他人的请填写 浙江财经大学劳动关系协调师协会领导岗位自荐表(或推荐表)(网址链接 ),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核和尽职调查(时间安排:8月26日-8月31日)
协会秘书处对自荐或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尽职调查,并将符合条件人员报协会和产业学院审核。
(三)会员投票选举 (时间安排:9月1日-9月10日)
将各岗位候选人员基本情况向会员公布,由会员投票产生相关岗位拟任职人选。
(四)拟任职人选任前公示(时间安排:9月11日-9月15日)
将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向会员公示,接受会员的监督。
(五)任职人选发文公布(时间安排:9月15日-9月20日)
任职人选报人力资源产业学院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
三、其他说明
1.鼓励协会会员积极自荐或推荐他人担任协会领导岗位,将真正关心协会发展、乐于奉献、个人综合素质高、社会资源多的人员推选出来,带领协会更好地发展。
2.在本次推选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协会章程,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禁止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选等不端行为。
3.本次推选活动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所有。
在推选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方式:
俞老师 电话:0571-87557370 手机(微信同号18969906271)
李老师 电话:0571-86731655 手机(微信同号19157979161)
邮箱:hr@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劳动关系协调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