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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劳动关系协调师工作室关于开展首批校外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师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浙江财经大学劳动关系协调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专业服务效能,搭建校企协同育人与社会服务的坚实桥梁,充分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为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个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劳动关系咨询和协调服务,经研究决定,启动首批校外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简介

  浙江财经大学劳动关系协调师工作室以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助推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宗旨,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化、复合型劳动关系协调师队伍,聚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核心需求,提供全方位、个性化、常态化的劳动关系咨询和协调服务。

  工作室将组建专业化劳动关系协调师团队,聚焦劳动关系协调核心领域,精准对接企事业单位与劳动者需求,提供专业化、定制化咨询解决方案,常态化开展劳动关系协调专题讲座,助力企事业单位规范用工管理体系,高效化解劳资纠纷,同时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专业指导。

  工作室为纯公益性质,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劳动者个人提供全免费咨询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存在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关系协调等相关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或劳动者个人,均可通过预约咨询、参与公益活动等方式,免费享受工作室各项服务。

  二、征集目的

  构建多方协同机制:充分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搭建高校与企事业单位、行业之间的深度合作桥梁,汇聚劳动关系领域的实战经验与专业智慧,为有咨询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劳动关系协调服务,助力企事业单位规范用工管理、化解劳资矛盾、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

  精准匹配多元需求:聚焦企事业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福利设计、劳动争议处理、合规风控建设等方面的核心需求,以及个人在劳动权益维护、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咨询诉求,搭建高效的需求对接平台,提供定制化、针对性的专业解决方案,切实解决企事业单位与个人在劳动关系领域的实际难题。

  打造专业服务队伍:通过聘任行业精英、企事业单位HR负责人、劳动仲裁员、律师等校外专业人士担任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师,强化工作室的专业服务能力,提升整体服务质量与育人实效,助力培养更多符合行业需求的劳动关系专业人才。

  三、征集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征集对象

  首批征集10人,面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单位资深劳动关系协调师、HR、优秀校友等。

(二)基本条件

   1.具有浙江财经大学颁发的二级/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在企事业单位单位深耕劳动关系协调领域,精通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劳资纠纷调解、集体协商推进等核心业务。

   3.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4.有一定的劳动协调服务时间,在聘期内积极参与工作室组织的服务活动。

   5.身体健康,聘任时距退休年龄原则上3年及以上,能胜任工作室相关任务。

   6.同等条件下浙江财经大学劳动关系协调师协会会员优先聘任。

  四、协调师主要职责

(一)接受工作室委派,为有咨询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或劳动者提供专业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合规风险诊断、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等方面的咨询指导。

(二)参与工作室组织的劳动关系领域课题研究、案例研讨、行业调研等活动,为工作室服务能力提升与专业建设提供建议。

(三)协助工作室开展劳动关系协调相关技能培训、实务分享等活动,助力培养兼具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

(四)遵守工作室相关管理制度,保守服务企事业单位商业秘密与工作室工作秘密,规范开展服务工作并及时反馈服务情况。

  五、协调师权益与支持

(一)荣誉认证:受聘人员统一颁发浙江财经大学劳动关系协调师工作室聘书,聘期 2年。

(二)激励表彰:建立年度考核评价机制,对在劳动关系协调实务中成效显著的劳动关系协调师,予以专项表彰宣传与奖励。

(三)专业成长:优先参与工作室组织的劳动关系协调专项技能培训、典型案例督导及高校间学术交流活动,精准提升劳动关系纠纷调处、政策解读等专业指导能力。

(四)资源共享:共享学院人力资源与劳动关系领域科研成果转化平台,优先参与校企劳动关系合作项目、产学研对接活动,助力拓展劳动关系协调行业资源与合作渠道。

六、征集流程

  申请人请在2026年1月30日之前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劳动关系协调师工作室校外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师申请表》(见链接https://www.wjx.top/vm/wEgIZM1.aspx# ),提交个人信息、技能证书、工作成果(如获奖证书、项目成果等)相关材料。如报名人数较多,将视情况开展第二、三批校外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师聘任。


欢迎扫码报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杨老师

  电话:0571-86731655

  手机(微信同号):

  18969116530、19560129446


浙江财经大学劳动关系协调师工作室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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